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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中市“484”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工作矩阵推进方案的通知
来源:晋中市人民政府网 | 作者:晋中市人民政府网 | 发布时间: 2022-05-24 | 2014 次浏览 | 分享到: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中市“484”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工作矩阵推进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22〕16号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晋中市“484”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工作矩阵推进方案》经市长办公会议〔2022〕3次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5日

 

 

 

 

 

 

晋中市“484”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工作

矩阵推进方案

 

为加快全市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按照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和工作矩阵,结合我市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暨全省种业振兴大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稳十提”工作要求,以市级创建“4个十”为方向、县级开展“8个一”工作为载体、乡镇做到“4个有”为支撑,构建目标和标准体系、任务和举措体系、政策和制度体系“三个体系”,市县乡村四级同向发力、一体推进“484”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工作矩阵,促进农业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打造山西中部城市群特优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实现农业农村“五高一快”发展目标,力争在全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中先行一步。

二、任务举措

按照“484”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工作矩阵总体要求,市级层面,创建十大农业产业园区、培育十大农业龙头企业、打造十大农产品知名品牌和建设十大农田水利工程;县级层面,创建一个农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一条乡村振兴示范廊带、形成一个市场化科技服务体系、制定一个城镇化发展规划、培育一批市场主体、打造一个突出品牌、建设一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出台一个发展支持意见;乡级层面,每个乡镇都有一个主导产业、一个龙头企业、一批示范主体、一处规模经营生产单元;村级层面,在乡镇指导下,因地制宜,推进农业产业打造特色、提质增效。市级创建“4个十”是县级开展“8个一”工作的转化升级,乡镇做到“4个有”是县级开展“8个一”工作的重要支撑,县级开展“8个一”工作是“484”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工作矩阵的核心任务,具体如下:

(一)重点任务

1.创建一个农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工作内容:打造5000亩以上规模连片示范区,重点发展小麦、玉米、杂粮、酿造高粱、油料、蔬菜、饲草、中药材、干鲜果等。

标准要求:各县(区、市)要选择主导产业优势集中区域创建一个农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范围可一乡多村,也可多乡多村,但必须集中连片、规模发展。其中主导作物种植面积占到区域耕地面积的50%以上;规模经营(包括土地流转、生产托管等形式)面积占到主导作物种植面积的50%以上;要有1户龙头企业牵头组织主要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农产品销售总量占到主导产业产品总产量的50%以上。

2.建设一条乡村振兴示范廊带

工作内容:按照全市“一片一带一圈”乡村振兴示范廊带规划,继续在太谷、榆次、寿阳三县(区)打造百公里城郊型乡村振兴示范片,在祁县、平遥、介休、灵石四县(市)打造平川百公里汾河乡村振兴示范带,在榆社、左权、和顺、昔阳四县打造东山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示范圈,在全市再建5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其中,2022年重点把平川百公里汾河乡村振兴示范带建成乡村旅游观光带、特优产业分布带、城乡融合先行区、农村改革集聚区。

标准要求:各县(区、市)要坚持产村融合,围绕农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廊带主轴线或支线廊带,高标准建设“四好农村路”,整治提升沿线农村人居环境,强化乡村治理,促进乡村文化振兴。其中,各县(区、市)在廊带沿线创建3—5个乡村振兴示范村,沿线目及范围内村庄按照重点治理村模式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3.形成一个市场化科技服务体系

工作内容:重点推广探索有机旱作农业技术、特优农业发展技术、农业适用技术、农产品加工技术及农业新品种新模式等。

标准要求:各县(区、市)要持续打造和创新农高区“1+10模式”,围绕园区建设形成一个以市场主体为核心、良种良法于一体的科技服务体系。采取校企合作、企地合作、部门参与等形式,鼓励农业科技人员深入企业、农村包联市场主体,形成一个新产业、新产品、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新机具的市场化科技服务体系。服务体系年综合服务收入应达到1000万元以上。

4.制定一个城镇化发展规划

工作内容:重点围绕全市“一片一带一圈”乡村振兴示范廊带,突出乡村建设,突出绿水、青山、乡韵、乡愁,突出“五古”开发保护,协同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标准要求:各县(区、市)要围绕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廊带和农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针对劳动力就业转移引发小自然村的消失和大行政村、镇的人口集聚,以乡村振兴为方向,统筹制定一个城镇化发展规划,引导农民组织起来发展乡村旅游,加快推进城镇化发展和城乡融合。城镇化发展规划必须与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衔接,必须与村庄多规合一的实用性规划相衔接。

5.培育一批市场主体

工作内容: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各县(区、市)要根据省、市市场主体倍增要求,实现农业市场主体提质增量。同时,每县(区、市)至少培育1个以上、全市新培养10个以上省级产业化联合体,每县(区、市)至少培育3个以上、全市新培养30个以上省级示范家庭农场。

标准要求:市级重点扶持粮食(包括制种业)、陈醋、果品、菜品、杂粮、黄酒类等生产企业;重点扶持肉牛、生猪、肉鸡、肉羊等肉蛋奶禽养殖和加工企业;重点扶持主食糕品、功能食品、肉制品、果品、酿品、乳品、饮品、中医药品八大产业集群等农产品加工、营销及配送企业。市级确定的农业龙头企业当年设施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各县(区、市)要广泛培育发展种养加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生产托管组织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并扶持引导现有农业经营主体做强、做优,探索小农户与大市场有效衔接机制。积极推广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经营模式,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利益共同体,形成强强联合、以强带弱的共同发展方式。

6.打造一个突出品牌

工作内容:以“平遥牛肉”为重点品牌引领,集中扶持打造肉制品、陈醋、水果制品、蔬菜制品、黄酒和农产品加工配送企业,利用3年时间培育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累计10个以上。

标准要求:各县(区、市)要以县域农业主导产业产品为主题,充分挖掘产品优势,利用乡村旅游等方式宣传造势,着力打造区域公共品牌,用品牌占领市场和引领生产,为全市打造“晋膳天下·特优晋中”区域公共品牌奠定基础。

7.建设一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

各县(区、市)要以农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创建为引领,通过政策调动、宣传发动等方法,探索建立“一矿(企)带一村(园区)”等投资机制,把城镇化建设与农业规模经营、煤矸石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占补平衡等相结合,调动煤矿等资源型企业投资农业农村和生态恢复建设,大力开展土地开发复垦、平田整地、“小块并大块”等宜机化改造,积极发展节水灌溉、蓄水补灌等设施,谋划建设一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在占补平衡、高标准农田建设上作示范。

8.出台一个发展支持意见

各县(区、市)要针对“8个一”工作,制定支持促进政策,鼓励调动工商资本及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二)政策措施

围绕打造“484”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工作矩阵,制定8项18条扶持激励措施。2022年,对达到建设要求和标准且具备引领性、示范性的重点项目工程给予倾斜扶持。

1.支持农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创建

1)示范区主导产业为设施蔬菜(食用菌)的,新建日光温室每亩补贴3万元,新建单被拱棚每亩补贴2.5万元,新建普通拱棚每亩补助0.5万元,改造老旧温室每亩补助2万元;食用菌产业发展参照执行。

2)示范区主导产业为粮油或其他作物的,对开展“小块并大块”、节水补灌等农田水利设施、农产品烘干贮藏初加工设施建设以及购置农机具的,按实际投资额的25%给予补助。

3)示范区内的养殖园区,对新建设施按实际投资额的25%给予补助;此单项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4)示范区开展洗涤、包装、冷藏等产地初加工基础设施建设的,按实际投资额的25%给予补助。

每个示范区补助总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2.支持乡村振兴示范廊带建设

5)支持产村融合发展,对市级审定的每个示范村以奖代补100万元。

3.支持市场化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6)对由农业经营主体与科研院校合作的,围绕主导产业开展新产业、新产品、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新机具等重大技术攻关,择优予以课题支持,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项目经费。

7)对知识青年在我市创新创业并新投资基础设施建设5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投资额的4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4.鼓励制定城镇化发展规划

8)全市农业农村项目优先倾斜有城镇化发展规划的区域。

5.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

9)对新建和提升的农业生产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设施投资额的1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10)对新建和提升的家庭农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设施投资额的2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11)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建农业基础设施的,按设施投资额的8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60万元。

12)对农产品加工企业新建设施项目贷款符合条件的予以贴息补助;对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贴息最高分2年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补助。

6.支持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

13)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型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组织广泛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对符合条件、但未能享受到省级政策补贴的组织,新增面积按100元/亩标准予以补助;对托管面积达到3万亩以上的组织新建烘干设施等按设施投资额的1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7.支持农产品品牌建设

14)支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市内涉农行业(产业)协会等社会组织通过各种媒介广告宣传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市级将根据企业市场示范带动效益和广告费用支出额度评选前10名品牌主体,按实际支出广告费的25%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15)支持企业、行业(产业)协会制定企业、行业(产业)标准,对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新发布农业标准的企业、行业(产业)协会等市场和社会主体,每发布一个标准,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16)对新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中国地理标志)、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圳品、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的,每个奖补1万元;对认证产品换证的,每个补助3000元。

17)对新获得全国农交会(农博会)产品金奖、银奖的,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

8.鼓励以工补农

18)每年择优评选30个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典型予以精神奖励。

三、制度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484”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工作矩阵是市委、市政府抓“三农”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市)、市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484”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工作矩阵作为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制定切合实际的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建立健全重点任务分工落实机制。

(二)强化资金整合

市级层面要集中整合市级财政支农资金、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煤焦企业转型发展资金、专项债资金、PPP项目资金、一般债券资金及土地出让金收入用于农业农村发展资金等扶持重点项目。县级层面要积极探索股份合作机制,精细谋划引资项目,着力破除城市工商资本入驻农村的藩篱障碍。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原则,实施非均衡发展战略,加强涉农项目资金的统筹整合使用,鼓励煤焦企业转型发展投资农业产业,加大对“8个一”工作的投入力度。

(三)强化指导服务

聚焦“484”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工作矩阵的目标任务,发挥全市“双包三联”工作组的资源优势、技术优势,开展全方位、深层次的指导服务,推动惠农政策落地落实、项目实施加快进程、农业产业提质增效、农村改革全面深化。

(四)强化舆论造势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多方式多渠道多途径加大宣传造势力度,使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认识到“484”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工作矩阵对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重要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支持参与,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