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更好地为企业和企业家服务
晋中助企纾困15条来了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帮助市场主体应对疫情、渡过难关,减轻负担、稳定发展,特制定本措施。
1、加大各类企业税收退还力度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微型、小型、中型、大型企业分类,存量留抵税额分别从2022年4月1日、5月1日、7月1日、10月1日起集中退还;增量留抵税额,2022年4月份起按月申请退还。
责任单位 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2 推动服务业提质增效
设立服务业提质增效专项扶持资金,全力支持服务业领域世界500强、国内500强、行业领军、知名品牌等企业在市城区投资第三产业类项目,对企业投资成本、运营成本以产业资金形式给予奖励。
责任单位
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榆次区人民政府,晋中开发区管委会
3
扶持餐饮业提档升级
2022年起,市财政连续3年每年至少拿出1000万元专项扶持资金奖励餐饮业企业。
责任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榆次区人民政府,晋中开发区管委会
4 支持网络货运平台发展
对各县(区、市,含所属开发区)、晋中开发区新注册落户的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市财政将当年和次年增值税市级分成部分100%予以奖补;对已注册落户和新注册落户2年后的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将每年缴纳的增值税市级分成增量部分予以奖补。
责任单位 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各县(区、市)人民政府,晋中开发区管委会
5加快旅游业复苏
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保证金扶持措施。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公务、工会活动,同等条件下委托旅行社代理安排交通、住宿、会务等服务事项。
责任单位 市文旅局,各县(区、市)人民政府,晋中开发区管委会
6 提升城市烟火气
在市城区试点开放堡新街、长乐街、柳西路、源涡早市、社火公园早市、仁和街夜市、侯方小区等七个便民市场,提供摊位1000余个。
责任单位
市城市管理局
7,发展电商经济
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对新纳入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统计的市内电商企业,依据上级有关规定,按照销售业绩给予阶梯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鼓励发展乡村e镇,每个给予最高2000万元补贴。
责任单位
市商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各县(区、市)人民政府,晋中开发区管委会
8、促进汽车消费
从发文之日起,新购晋中市域汽车销售公司汽车的消费者,以消费券形式分类进行购车补贴,按市县两级1:1比例配套,全市上限一万辆。购买新能源汽车,发票金额为6万元至10万元,每辆补贴3000元,发票金额为10万元至20万元,每辆补贴4000元,发票金额为20万元以上,每辆补贴6000元.
购买汽油车,发票金额为6万元至10万元,每辆补贴2000元,发票金额为10万元至20万元,每辆补贴3000元,发票金额为20万元以上,每辆补贴5000元,每台汽油车再配套奖励800元汽油消费券。对购买甲醇及甲醇混动版汽车的,每台再补贴5000元,不再奖励汽油消费券。
责任单位
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各县(区、市)人民政府,晋中开发区管委会。
9、提升发放小升规奖励资金
提前发放2021年全市小升规企业奖励资金,2022年4月底前兑现首批每户2.5万元,积极争取省级奖励提前兑现。
责任单位
市转型综改促进中心,市财政局。
10、
实施市场主体零成本注册登记
授权乡镇、街道为个体工商户代办注册手续,实现全代办、半日结。免费为市场主体印制首套公章。
责任单位
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各县(区,市)人民政府,晋中开发区管委会。
11,减轻企业房租负担
各类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担全市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办公用房、商铺、门店的免收3个月租金。
责任单位
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住建局,各县(区,市)人民政府,晋中开发区管委会。
12,保障企业生产用电
全面推广“网上国网”,推出“电e贷”(网上纯信用融资业务),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纯线上,纯信用、秒放款”,电费贷款产品,贷款金额上限30万元。
责任单位
国网晋中供电公司
13强化金融支持
市级技改资金、产业基金、应急周转资金、担保资金“四金联动”,优先支持受疫情影响的重点企业。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疫情受困企业信贷投放力度,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大力开展政银企对接,持续提升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
责任单位
市金融办、市工信局、人行晋中中支,晋中银保监分局
14,加大就业补贴力度
对新吸纳城乡各类劳动者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小微企业,每人给予1000元一次性补助,超过100人的每人1500元;当年招工达到在职人数的15%的(超过100人的达到8%),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再给予最高300万元贴息贷款。
责任单位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县(区,市)人民政府,晋中开发区管委会。
15,开辟绿色服务通道
优化中小企业网上办事流程,指导企业上云,帮助企业申报技术中心、专精特新企业、两化融合贯标、双创基地等。对企业生产用料,用工,物流运输等方面问题,精准开展,线上线下配套服务。
责任单位
市工信局,各县(区,市)人民政府,晋中开发区管委会。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涉及的即期限性政策期限为1年。中央、省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我市遵照执行,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政策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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