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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中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规划(2022—2023年)的通知
来源:晋中市人民政府网 | 作者:晋中企业家协会 | 发布时间: 2022-05-28 | 1255 次浏览 | 分享到: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中市国

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规划

2022—2023年)的通知

市政办发〔2022〕19号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晋中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规划(2022—2023年)》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0日

 

晋中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规划(2022—2023年)

 

2019年,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联合公布我市为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示范区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创新发展,助力我市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基层为重点,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长效机制,强化创新驱动,努力推动文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多样化、高层次、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公共文化服务,切实解决公共文化发展不均衡不充分的问题,不断提升群众文化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总体目标

力争到2023年底,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显著提升,主要指标达到省内领先、国内一流水平,在体制机制改革方面探索出一个以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新发展示范引领实践成果。全面形成网络健全、结构合理、发展平衡、运行有效、创新活力、惠及全民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持续发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在全国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基本原则

1.正确导向,品质发展。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强化政治引领,提升人民文明素质,切实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让人民享有更加充实、更为丰富、更高质量的精神文化生活。

2.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深入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充分发挥各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建立有关部门分工负责、良性互动的协调机制,深化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管理方式,调动社会力量助推公共文化建设,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协同推进全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3.科学规划,突出创新。要紧扣落实中央、省关于公共文化服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突出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和形式,探索长效发展机制,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保障的制度化、运行的科学化、产品供给的高效化,引领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

4.统筹城乡,彰显特色。坚持城乡统筹协调,按照推进新型城镇化、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要求,推动文化与旅游、文化与产业、文化与科技建设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打造特色文化品牌,凸显晋中特色,尽显晋中魅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文化需求。

二、重点任务

(一)公共文化设施提档工程

1.持续提升市县两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水平。根据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要求,完善设施,补齐短板,推动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更加完善。市本级争取启动市美术馆工程项目。市图书馆、市文化馆达到国家一级馆标准。推动祁县、太谷区、寿阳县、左权县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新馆建设,到2023年底,公共图书馆全部达到国家二级馆以上标准;文化馆全部达到国家三级馆以上标准,力争三分之一达到国家二级馆以上水平。为适应城乡居民对高品质文化生活的期待,对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功能布局进行创意性改造,实现设施空间的美化、舒适化。立足城乡特点,探索在公园、广场、商业综合体等人流密集区打造城市书房、文化驿站、群众文化活动室,形成有特色、有品位、温馨愉悦的公共阅读和活动空间,扩大公共文化服务覆盖面,增强实效性。逐步将符合条件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间纳入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体系。

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建设主要指标

主要指标

目标

增量目标

市县两级文化馆全部达到国家三级馆以上

100%


市县两级公共图书馆全部达到国家二级馆以上

100%


人均公共图书馆藏书量

0.8册

同两年前相比增长10%以上

公共图书馆平均每册藏书年流通次数

0.8次

同两年前相比增长5%以上

2.全面加强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设水平。到2023年底,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达标率100%,每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单独设置,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功能完备。持续对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进行改造提升和功能拓展,配套必要的活动器材和群众文体活动广场。

3.重点强化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推动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与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日间照料中心融合发展。每年优化提升100个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配套建设公共文化设施要求,编实织密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推动将社区文化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更新计划,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结合老旧小区、老旧厂区、城中村等改造,创新打造一批具有鲜明特色和人文品质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到2023年底,80%的村(社区)建成集宣传文化、党团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配套必要的活动器材,配建群众文体活动广场,有条件的村(社区)鼓励建设戏台或舞台。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要注重创新发展,立足本地资源,融入乡贤文化、农耕记忆、非遗展示、红色展览等内容,形成文旅融合的新亮点。

4.加强广播电视设施建设。在现有基础上改造提升,运用有线、无线、卫星等多种覆盖手段,扎实推进广播电视设施建设,扩大全市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和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

(二)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提升工程

5.强化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完善和落实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场所服务指导标准和服务规范,规范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和服务流程,开展标准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和评估。积极探索公共文化服务需求、公共文化服务满意度、文化志愿服务、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行等方面工作服务规范和服务标准,构建具有晋中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水平。以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工人文化宫等公共文化服务单位为中心,以民办文化机构为补充,结合群团组织工作,面向不同年龄段群体开展特色文化服务。积极适应老龄化社会发展趋势,提供更多适合老年人的文化产品和服务,让老年人享有更优质的晚年文化生活。面向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低收入家庭等特殊群体,开展文化艺术培训、知识讲座和文化活动等公益文化服务。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优先为军人提供服务,设置符合标准的残疾人无障碍通道,设置方便残障人士及老年人、少年儿童的活动区域和服务项目。市县两级公共图书馆设立视障阅读区,配备设备和盲文读物,为视障人群开展服务。推广“乌兰牧骑”等文艺轻骑兵形式,大力发展城乡流动文化服务。

6.提升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效能。继续推进各级公共文化场所免费开放,公共图书馆每周免费开放时间不少于56个小时;文化馆每周免费开放时间不少于42个小时;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每周免费开放时间不少于40个小时。市县两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要积极推行错时与延时开放,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要结合实际,创造条件实行错时和延时开放。推进公共图书馆功能转型升级。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推动公共图书馆向“以人为中心”转型,建设开放、智慧、包容、共享的现代图书馆,将公共图书馆建设成为滋养民族心灵、培育文化自信的重要场所。加强古籍整理保护和传承利用,组织开展古籍知识讲座、展览、互动体验、数字化体验等推广活动,推动古籍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应用。充分发挥文化馆在繁荣群众文艺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把提高质量作为群众文艺作品的生命线,推动各门类群众文艺精品创作。加强群众文化艺术培训,使各级文化馆成为城乡居民的终身美育学校。鼓励有条件的文化馆将曲艺、街舞、小剧场演出等文化形式纳入服务范围。加强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整治,要特别重视“关门子、空位子、掉链子、摆样子”四大突出问题及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面积挤占挪用、群众文化活动未能正常开展等突出问题。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要依托本村(社区)独特的资源,开展特色文化服务,形成聚人气、有活力、可持续的生动局面。

各级公共文化服务场所要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形式,提升服务品质。鼓励“走出去”,创新开展创意市集、街区展览、音乐角、嘉年华等文化活动。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可发挥平台作用,通过与社会力量合作、公益众筹等方式,面向不同文化社群,开展形式多样的个性化、差异化服务。推进城乡“结对子、种文化”,加强城市对农村文化建设的对口帮扶,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

7.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水平。加强智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建设,提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服务水平。持续打造“晋中文旅云”平台,建成全市文化信息资源发布、查询、参与的总平台,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公共文化服务。增强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场所数字文化服务能力,公共文化场所要实现WiFi全覆盖,基层群众可以通过固定网络终端、移动终端等多种方式享用数字文化服务。深入挖掘本地文化资源,下大力气建设全市公共文化数字化资源,重点实施地域特色文化资源数据库建设,补齐我市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短板。市级公共图书馆要建成3个以上地方特色数字资源库,总数字资源量不少于25TB;县级公共图书馆要建成1个以上地方特色数字资源库,总数字资源量不少于3TB;市级文化馆要建成2个以上地方特色数字资源库,总数字资源量不少于25TB;县级文化馆要建成1个以上地方特色数字资源库,总数字资源量不少于3TB;市级博物馆要建成1个以上地方特色数字资源库。丰富数字化菜单式、定单式服务内容,充分运用好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技术,打造有影响力的公众号,培养具有高粘性的“粉丝”文化社群。探索发展数字文化体验空间,加强数字艺术、沉浸式体验等新型文化业态在公共文化场馆的应用。推广群众文化活动高清网络直播,培育线上文化服务品牌。推动在互联网视频平台开设全民艺术普及专题。鼓励与企业合作,探索有声图书馆、文化馆互动体验等新型文化服务方式,满足人民群众数字文化服务的新需求。

8.持续抓好常态化文化惠民活动。深入实施群众文化惠民工程。开展送图书下乡、送文化下乡、送戏下乡,满足基层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围绕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重要事件,挖掘我市优秀晋剧、民歌、花戏、漆艺、剪纸、雕刻、民间民俗等文化内涵,组织好常态化文化惠民活动。重点抓好两节期间群众文化活动、全民文化活动季、十台大戏闹新春、广场文化月、凤鸣讲坛等文化惠民品牌活动;以赛事为牵引组织好民歌大赛、广场舞大赛、农民工歌手大赛、晋剧票友大赛、非遗文创大赛、锣鼓大赛、书法摄影艺术比赛等活动;结合“五个一批”群众文化惠民工程,更加广泛地引导和激发群众参与文化建设,不断提升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品质。

(三)特色文化品牌打造工程

9.持续打造国内国际有影响力的群众文化品牌。深入打造“平遥国际摄影大展”“左权民歌汇”“寻梦莲花湾”“晋中市全民文化活动季”“介休清明寒食文化节”“平遥中国年”“和顺·许村国际艺术节”“和顺牛郎织女爱情文化节”等特色文化活动品牌,彰显晋中独特的文化魅力,促进晋中旅游提升品质。

10.加大地方特色文化精品创作生产。将优秀传统文化融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积极做好优秀传统文化的研究、阐释和传播,整理推出一批普及性强、可读性高的优秀作品,使之成为广大群众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时掌中的书、台上的戏、活动中的主题。市县两级每年推出一批精品舞台剧目,创作一批优秀的群众文艺精品节目,扩大国内国际文化交流,逐步提升晋中文化的影响力。

11.打造“乡愁”记忆工程。以全市重点开发的50个乡村旅游特色村为引领和示范,围绕古堡古院、名人故里、民风民俗、红色教育等主题,把传统文化保护好、传承好,整理记录古村落的传统建筑、民间节庆、习俗、非遗项目、名人典故等历史资源,挖掘研究其中的文化内涵,因地制宜建设“望山见水留乡韵”文化遗产保护设施,为文艺创作、文化旅游、文化创意提供特色文化载体,助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12.打造“游山西˙读历史”的文化旅游高地。围绕“游山西˙读历史”“五古五新一全域”“四个百里”的部署,全面梳理相关特色文化资源,融入公共文化场所建设、文化产品策划、文化旅游线路推广和文化活动供给,以多种文化形态和文化体验展示给群众和游客,提升晋中旅游的核心竞争力。

13.加强市校文化战略合作。继续扩大市校战略合作,与山西高校新校区各院校在文化活动开展、人才培养、课题研究、创意创业、节目制作、非遗进校园等方面进行深度合作,推出一批公共文化服务合作成果,培养一批促进晋中文化发展的艺术工作者、志愿者和非遗传承人,组建公共图书馆与高校图书馆信息服务联盟,实现市校文化信息资源共建共享。

(四)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侧结构改革工程

14.进一步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扩大采购范围和种类,促进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常态化、规范化,使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更加多元化,有效增加文化服务的供给。引导社会力量采用PPP等方式参与城市书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传习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鼓励引导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运营、活动项目打造、服务资源配送等,具备条件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化运营,进一步激发公共文化服务活力。

15.促进文化志愿服务特色化发展。实施全民阅读推广人和全民艺术普及推广人培育计划,积极组织阅读推广和艺术普及推广等活动,并通过新媒体形式传播艺术和阅读知识。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引领,发挥文化志愿服务的示范作用,开展“文明城市、美好生活”系列主题志愿服务活动。以县级公共文化机构为单位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的文化志愿服务品牌,以县(区、市)为单位培育一批有特色、有影响、惠民生的文化志愿服务项目。进一步规范文化志愿者的招募,分类对文化志愿者进行培训辅导。推动建立各类文化志愿团体。完善文化志愿服务记录和激励制度,逐步建立星级文化志愿者认证制度,对服务时间长、表现突出、贡献较大的优秀文化志愿者团队和个人,推荐参加国家、省级优秀志愿者评选,增强广大文化志愿者的工作成就感和社会荣誉感。

16.深入推进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采取统一指导、分级协作、成果共享的模式,建立以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为总馆,以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为分馆,以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为服务点,吸纳社会力量建设分馆的总分馆体系,进一步扩展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服务方式和能力。积极探索增加社保卡文化功能,推动公共图书馆实现免注册借阅,面向全民开展服务。

17.推进公共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继续深入推进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建立理事会制度,吸纳专业人士、群众代表参与管理,解决体制的约束,让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可以释放出更大的服务效能,让人民群众可以享受到更多的精神文化成果。

(五)公共文化融合发展工程

18.统筹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在公共文化场馆加强旅游功能提升,在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造中,增加文化内涵,彰显地方特色。利用公共文化机构平台,加大文明旅游宣传力度。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进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构建主客共享的文化和旅游新空间。在游客聚集区积极引入影院、剧场、书店等文化设施。推动公共文化设施和各行业基础设施同标准规划、建设、管理。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与教育、农业、卫生、科普、民政等领域惠民项目融合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军民融合工作,推动军民公共文化设施和资源共建共享。

19.不断培育和促进文化旅游消费。出台培育和促进文化旅游消费的相关政策。完善公益性演出补贴制度,通过票价补贴、剧场运营补贴等方式,支持艺术演出团体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演出。鼓励在商业演出和电影放映中安排低价场次或门票。广泛开展演艺会展及各类书画展览、品鉴活动进景区,促进文化旅游市场繁荣发展。

20.深度挖掘博物馆、公共图书馆馆藏资源。鼓励博物馆推出一批具有鲜明教育价值、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陈列展览、文物影视和图书出版物等。探索在博物馆、公共图书馆设立创意工作室,开展众创、众筹,吸引文化创意设计企业和创意爱好者入驻,采取合作、授权、独立开发等方式开发文化创意产品。大力发展以文化遗产保护为主要内容的体验访古、研学修行和村落休闲旅游线路,开发具有晋中文化特色的旅游纪念品。

21.加强乡村文化治理。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将乡村文化建设融入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融入乡村治理体系。结合实际,适当拓展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旅游、艺术普及、非遗保护等功能。推进“艺术乡村”建设,发挥乡村群众文艺队伍、乡土文化能人艺人和乡村文化带头人的示范带动作用,形成一大批富有地域文化特色的晋剧票友村、秧歌村、花戏村、铁棍村、杂技村、美术村、书法村。整合优质资源与力量,持续开展“送戏下乡”、文艺轻骑兵进基层等送文化活动。结合全国、全省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建设,打造特色乡村文化和旅游品牌,拓展乡村文化和旅游发展新模式。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机制

成立晋中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文旅局、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 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残联、晋中广播电视台、晋中日报社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文旅局局长兼任。加强统筹协调,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确保创新发展规划各项任务按计划持续推进。

(二)强化经费落实机制

建立健全权责明晰、保障有力的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公共文化服务财政支出责任划分,依法将公共文化服务经费纳入本级预算,支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开展。加大经常性文化活动和文化服务经费的投入,按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测算,足额落实所需资金。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要足额配套到位。充分发挥各级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建设。

(三)强化人才保障机制

建立健全文化人才的发现、培养、使用和评价机制,在文化战线培养一批长期扎根基层,有责任心、有能力、具有深厚实践经验的专家型干部。落实基层文化服务岗位人员配备,保持基层文化队伍相对稳定。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县招乡用、派出制、县乡双重考核等形式,配齐配强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文化专干。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至少配备3名管理人员(或以购买服务方式解决),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至少配备1名公共财政补贴的工作人员。不断加强培训力度与培训质量。市县两级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在职员工参加脱产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15天,乡镇(街道)、村(社区)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集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5天。县乡村三级文化专兼职人员每年参加全国基层文化队伍远程网络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50课时。

(四)强化监督考评机制

示范区创新发展工作内容纳入市对县(区、市)及相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意识形态督查考核内容,强化对各县(区、市)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考核,进一步完善监督考评机制。探索引入第三方机构对重大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群众满意度测评,并将测评结果作为组织同类型活动的参考。

(五)强化宣传引导机制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新媒体舆论引导作用,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支持、参与、监督。通过公益广告、海报、折页、快报、专栏、标语、电子屏、新媒体等多种形式,运用公共文化场所和公共文化服务平台等载体,对重大事件以及重大群众文化活动进行及时报道,多种方式宣传具有晋中特色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创新经验,不断提升晋中文化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