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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中市2023年推进服务业提质增效若干措施的通知
来源:晋中市人民政府网 | 作者:晋中市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 2023-09-21 | 633 次浏览 | 分享到: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中市2023年推进服务业提质增效若干措施的通知


市政办发〔2023〕36号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晋中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晋中市2023年推进服务业提质增效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晋中市2023年推进服务业提质增效若干措施

 

为加快促进服务业稳定恢复发展,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在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推进服务业提质增效202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28号)精神的基础上,现提出以下措施。

一、促进生活性服务业恢复发展

(一)提升城市“烟火气”。借力电商平台技术、流量、场景和资源优势,打造本地网红品牌,提升知名度。(市商务局负责)

(二)推进消费商圈建设。改造提升平遥古城南大街等特色的步行街,开展省级“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提升居民消费便利度,让城市“烟火气”浓起来。(市商务局负责)

(三)加快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新建或改造一批乡镇商贸物流中心。引导邮快、交快、快快深度合作,积极推动10个乡村e镇加快建设,争取2023年年底前全部投入运营,构建“产业+电商+配套”生态,推动农村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体系贯通发展。(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邮政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大宣传提振市场。以组织参加和实地举办旅交会、博览会、推介会等方式,持续加强对我市周边重点客源地和京津冀、长三角(江浙沪)、珠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区的宣传推广,强化晋中文旅品牌。组织我市旅行社积极参加全省“引客入晋”旅行社奖励活动,积极拓展旅游客源市场,促进旅游产业繁荣。以休闲旅游、夜间旅游、红色旅游、工业旅游、乡村旅游、研学旅游等为主题,推出一批精品旅游线路。(市文旅局负责)

(五)强化龙头景区带动效应。继续支持平遥古城、乔家大院、王家大院打造龙头景区,加快乔家大院5A景区复牌工作。组织A级景区积极创建申报全省旅游服务标准化示范景区、智慧景区。推进景区“体检式”暗访评估常态化,充分发挥常态化监督和标准化引导作用,严格细节管理。(市文旅局负责)

(六)推动文旅业态融合发展。充分激发文旅康养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在全市范围内打造“1+10”文旅康养示范区(1个省级+10个市级),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推动我市文旅康养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发展旅游休闲街区、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打造新型文旅消费业态。(市文旅局、市民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文旅市场秩序监管。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文旅市场秩序和文旅行业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等旅游市场乱象,营造良好旅游环境。(市文旅局负责)

(八)丰富体育健身活动。围绕重要节庆和时间节点,举办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系列活动。打造群众身边体育健身圈,加快实施6个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乡镇、街道项目和1个社区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建设任务。(市体育局负责)

(九)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出台晋中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推动农村养老服务发展,强化我市农村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建设25个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开展敬老院提质升级工程,加强敬老院消防设施改造,打造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市民政局负责)

(十)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能力。健全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实施8个城镇社区养老服务工程,扩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推广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模式,推动构建社区居家养老“十五分钟生活圈”。(市民政局负责)

(十一)提升居家养老生活品质。坚持需求导向,积极引导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有效满足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的居家养老需求。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参与居家适老化改造,并上门提供照料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和舒适的宜居环境。(市民政局负责)

(十二)推进“保交楼、稳民生”工作。用足用好“保交楼”专项借款政策工具,加强专项借款资金拨付使用管理,协调金融机构积极跟进专项借款项目配套融资,加快已售逾期难交付商品住宅项目及时建设交付,稳妥化解房地产企业风险。(市住建局、人行晋中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晋中监管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积极引导住房需求。举办优质新建商品房项目展销会,鼓励房地产企业通过线上销售方式扩大销售,增加售房面积。(市住建局负责)

二、推动生产性服务业提升发展

(十四)培育大宗货物多式联运经营市场主体。实现多种运输方式深度融合发展和各类运输主体联网补网强链,深入探索多式联运“一单制”研究,推动各类单证电子化,鼓励公路运输(网络货运)企业建设或连接联运平台,推动铁路货运、货代企业及平台型企业等加快向多式联运经营人转型,提高公路、铁路运输效率。(市交通局负责)

(十五)持续促进网络货运健康发展。充分运用山西省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功能,提高网络货运车、货平台交易比重。(市交通局负责)

(十六)保持信贷总量平稳增长。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提升信贷调控的有效性和精准性,努力实现全市信贷总量平稳增长。(市金融办、人行晋中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晋中监管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推动金融助企纾困。用足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和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引导地方法人银行加大对经济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用足用好各类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主动对接融资需求,加大对能源产业绿色低碳转型、乡村振兴、专业镇市场主体及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市金融办、人行晋中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晋中监管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推动科技型市场主体倍增发展。积极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入库企业达到350家。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高新技术企业总量达到330家。建立科技领军企业培育服务机制,培育科技领军企业10家。(市科技局负责)

(十九)加强高水平创新平台体系建设。支持引导科技型企业与驻地高校院所合作,联合申报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省级创新平台,力争年内各类创新平台新增8—10家。(市科技局负责)

(二十)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对接。定期征集驻地高校优秀科技成果和企业技术需求,举办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推介会,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市科技局负责)

(二十一)加快数字经济发展。用好省级数字经济专项资金,支持行业领军企业深化业务应用,促进优势特色产业应用软件发展。推动数实融合、数智赋能,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积极拓展数字融合应用新场景。(市工信局负责)

(二十二)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围绕我市产业发展进行服务创新,积极参与制造业企业用工招聘。支持专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展网络招聘、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才测评和高级人才寻访等新兴业态,培育一批骨干企业和服务品牌。(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推进老字号传承振兴。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主动帮扶指导,做好挖掘认定,积极组织企业申报“三晋老字号”“中华老字号”,进一步壮大我市老字号队伍。(市商务局负责)

(二十四)做大做强会展品牌。聚焦我市产业特征,支持和培育平遥国际摄影展、中国(晋中·太谷)玛钢铸造产业投资交易博览会等专业优质展会,逐步使其成为我市招商引资和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市商务局负责)

三、加快发展非营利性服务业

(二十五)加强企业职工薪酬分配指导。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助推用人单位落实2023年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适时开展年度企业薪酬调查工作,扩大调查企业样本数量,公布重点行业(岗位)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信息,为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市场对标依据。及时发布和更新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在薪酬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市场变化、企业经营状况和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制定合理的工资指导线标准,明确增长基准线、上线和下线,引导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与增幅。(市人社局负责)

(二十六)保障工资支付。在预算安排、执行和资金拨付上,优先保障工资支出。公益二类等事业单位要积极筹措资金,调整支出结构,优先支付工资,严防欠薪。及时发放各类正常调资,及时兑现晋级晋档、职务晋升、岗位调整、新招聘录用人员等工资待遇,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积极落实规范工资津贴补贴政策,各县(区、市)要及时兑现增资,全面落实基层工作人员待遇,及时完成艰苦边远地区调资兑现,落实乡镇工作人员补贴、公务交通补贴等基层倾斜政策。(市财政局、市人社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服务业提质增效支撑保障

(二十七)加大政策扶持。落实好国家和省、市稳经济、促消费一系列政策举措,对商贸流通、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房地产等行业持续加大助企纾困力度,需要延期的政策措施要延期,保持支持力度。(市财政局、市金融办、人行晋中市分行、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八)开展专项行动。开展加快消费回暖升级、乡村 e 镇培育、网络货运发展、金融服务业提质增效、房地产市场稳投资扩消费、数字化场景拓展、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文旅体高质量发展、养老惠民提升、加快建设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十大行动,突出目标导向、项目导向、政策导向,以服务业提质增效推动全市经济稳健运行。(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金融办、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文旅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九)强化市场主体培育。围绕商贸、文旅、交通等服务业重点领域,开展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加大潜力企业培育力度,对年度新增纳入统计部门一套表平台统计的服务业调查单位,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由省、市财政共同负担。符合本优惠政策的企业,与其他扶持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较高标准执行单个项目的奖励,不重复计奖。(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健全完善机制。各县(区、市)人民政府、晋中开发区管委会要将服务业加快恢复发展作为当前工作的重要任务大力推进,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调度,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要重点解决好制约服务业恢复发展过程中的关键性问题,促进服务业加快恢复稳定增长,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力支撑。〔各县(区、市)人民政府、晋中开发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